顶点小说网 > 末世流浪狗 > 144 信仰
    这条鱼是一条变异的海鱼,皮下脂肪厚达一尺,被烹饪的时候,整个空气里都散发着油脂的香味。

    若是末世以前的生活,很多人闻到油脂的味道可能会反胃,可能会想吐。

    但末世已经进入到了第五年了,除了一些高手之外,其余人,尤其是普通人,想吃块肉根本就不可能。

    中国古代最穷的时候,逢年过节还能买点肉吃,而如今这个时代,想买都没处买。想吃肉就需要自己去猎杀,而变异生物现在都聚堆,而且实力强大,想猎杀根本不可能,所以太多太多的人没吃过肉了。

    尤其还是肥肉,穷过的人都知道,肚子里没有油水是多么痛苦的事情。

    所以在古代,人们吃肉肥肉才是最好的,谁你要去买肉,人家给你全瘦的,那就是欺负你,说不定打起来的都有。

    在卢卡多的呼喝和贝拖姆的呼吁下,人群总算安静了很多,此时王胜利才站出来说话。

    “肉管够,但你得有吃肉的资格。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吃肉?”王胜利扫视一下下面的所有人,这些人带着祈盼和热切的眼神,当然被王胜利目光扫中的瞬间又露出了畏惧之色。

    很多人这个时候才发现,眼前这个黑斗篷的人,是个令人胆寒的人。

    王胜利在吊足大家口味之后,手指一指还在忙碌的那些人道:“首先他们就有资格吃肉。”

    下面一片哗然,发出质疑之声。

    “你们肯定要问为什么?”王胜利清清嗓子,大声道:“因为他们懂规矩,不哄抢,因为他们有劳动,而你们没有!”

    那些被王胜利指到的人群,大多数都是贝拖姆忽悠过来王胜利的信徒,听到王胜利说自己可以吃肉,一个个兴奋不已。

    纷纷放下手中正在干的活,向王胜利膜拜,用上他们能想象到的最好的礼节去膜拜。

    看到这一幕很多人纷纷效仿,准备也去找柴火加入干活的队列之中。

    但是被王胜利阻止了:“我的话还没说完,在东方有句古话,叫: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很重要的,规矩往往是一扇门的钥匙,你只有有了规矩,才有资格进入这扇门。现在就看你们有没有资格进入这扇门了,先把队排好。”

    在食物的诱惑下,这群被称作世界上最懒散的人,用了不到五分钟就把队伍排好了,过程中虽然出现过混**争吵叫骂,但最终还是排好了队。

    王胜利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好!不错现在你们已经有进入这扇门的资格了,但是吃肉的资格却还没有。”

    王胜利一说完,立刻又是一片哗然,

    很多人不忿起来,有人甚至叫骂开来,结果很快就被卢卡多派人揪了出来,直接扔出了队伍,再敢强闯直接击杀。

    在杀了几个人之后,队伍又安静了下来。

    “想吃肉,得有吃肉的资格,那什么人才有资格呢?主要是看你们自己,你们会什么。有人说我会修机器,那好给你个机器你修一下,确实会,那你就有资格吃肉。有人说我会说英语,那你随便翻译一段,翻译正确,你也可以吃肉。

    可有人说,我不会修机器,也不会英语,我只会盖房子,那你也可以吃肉,你说你连盖房子都不会,就会种地,一样可以吃肉。

    在我这里只【m.】有有用的人才能吃肉,什么都不会,没用的人,那就只能看着别人吃肉了。”

    “好,现在排好队,一个个的报自己会什么,有什么能力,能干什么!”王胜利看向卢卡多:“找些识字的人,分成几队,记录这些人的身份信息。”

    “是!”卢卡多立刻招呼人去做,但是却小声凑过来问道:“万一要是有人什么都不会,瞎冒充怎么办?”

    “冒充也就这一回,下次分配工作给他们干,不会干说谎的,立马就露馅了,露馅了就去学,学不会再处理。

    你要知道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区别对待,而是要告诉所有人,只有付出了才能有收获,像末世以前一样,坐等世界其他各国救济吗?其他各国早就没了,谁还能救你们?

    能救你们的只有你们自己,至于吃的不用担心,我半个小时就能弄回来这么一条大鱼,绝对能让大家都吃上。

    但是只有今天一天,从明天开始所有人都得干活才有饭吃,拒绝干活的,一律赶出城!

    然后城市的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医院学校必须要有,适龄孩子必须上学,不上学就没有口粮,这些事情,你自己去找人弄,找那些以前在ZhèngFǔ部门工作过的,或者有学问,有智慧的来弄。”

    “是!”卢卡多立刻答应了,就下去了。

    贝拖姆在一旁听到了,就凑过来问道:“我伟大的主人,我们非洲人民有信仰的很少,所以我请求您允许我,在这里建立信仰,让我的同胞们以您为最伟大的真神,膜拜你,匍匐在您的脚下。”

    王胜利听了贝拖姆的话,转头盯着贝拖姆一眼,贝拖姆的心瞬间凉透了,因为他感觉自己伟大的主人,似乎并不想让自己这么做。

    而且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这么做也是有私心的,就在贝拖姆忐忑不安的时候,王胜利突然开口了:“行吧,随你折腾。”

    贝拖姆大喜过望,风一样的跑了,去告诉那些信徒们这个好消息了。

    王胜利喜欢当英雄,喜欢被人崇拜,但不代表他喜欢当什么狗屁的神,喜欢看到一群愚昧无知的人匍匐在自己的脚下。

    他之所以最终还是答应了,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王胜利在和外星人的几次交锋中,已经知道是有信仰之力这个东西的了,而信仰之力,似乎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

    那些外星人来地球,似乎还有一个任务,那就是掠夺信仰之力,而且神秘实验室现在弄这个天神计划也很可疑,似乎也跟信仰有关系。

    既然这些人在争夺,那自己拿着总比外星人拿着要安全许多,所以王胜利最终才同意了贝拖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