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我真不想花钱了 > 第三章 舔狗的独白
    林雨桐,苏南人士,面容姣好,长相甜美动人,有一双修长的大腿。

    隔壁新闻学院的同学,沈雁三个多月后的女朋友。

    大一新生今年8月23号开学,沈雁与她是在军训期间认识的。

    可能也是因为眼缘吧。

    沈雁初见林雨桐时,是在西苑食堂里。

    匆匆一瞥,顿时惊为天人。

    然后便念念不忘,一见钟情,如失了魂般。

    因为在沈雁的眼中,林雨桐简直就是自己理想中的情妹妹。

    带着江南水乡女孩的甜美与温婉,白皙如雪的柔嫩肌肤,口中尽是吴侬软语,如小家碧玉般。

    稍一接触,扑面而来的都是香风。

    沈雁为此着迷,说是茶饭不思都不为过,后来经过了几次‘巧遇’之后,沈雁终于与林雨桐搭上话。

    而那种仙子谪凡近在眼前的感觉,令沈雁更加沉迷。

    这年头送玫瑰花还不算烂大街。

    沈雁每天早上必定早早的起床,去花店寻那刚刚采撷下来的鲜嫩玫瑰花,每日买下九朵,寓意久远和持之以恒。

    然后会在林雨桐出门前,送到女寝楼下,令人转交。

    当然,这仅仅是冰山一角。

    沈雁刚入学时银行卡里老妈给他存了两万,怕他不够用。

    如今过去二十天,只剩下三千多,大部分都是花在了林雨桐身上,堪称用礼物砸出来的一线生机。

    功夫不负有钱人。

    沈雁的努力并不算白费,渐渐地与她走近了一些。

    约出去吃饭也不会再拒绝,甚至今日还主动约他,当然付钱的永远是沈雁。

    如此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原时空中沈雁又花费三个多月的时间,前前后后花了六七万,最后于圣诞夜弄了场浪漫的烟花求爱。

    舔到极致,林雨桐才勉强答应做他女朋友。

    其实若论颜值,沈雁并不丑。

    他属于那种棱角分明的帅,脸庞非常立体。

    虽然身高没有杨羽这个高富帅高,但也有一米七八。

    穿上鞋就是一米八,不打折扣,却甘心做一个舔狗,他坚信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那时候的沈雁沉迷其中,被人家耍得团团转,犹不自知,什么欲擒故纵等等招数是玩的炉火纯青。

    往往撒个娇,或者佯装哭一下,再不然冷处理沈雁两天,他就彻底老实了,唯命是从。

    如果非要分个等级,那林雨桐是王者级别,沈雁当初充其量就是个黄金!

    陷入热恋中的人,无论男女,都是愚蠢的。

    2016年家中出事之前,沈雁不说花费的心思与时间,单单是软妹币,两年间就前后从老爸、老妈、大舅二舅小姨、大伯二伯等等手中以各种名目要了大概四十万,还有二十万的信用卡。

    这个信用卡的钱,最后是卖房的钱里面拿出来还的。

    那个时候的沈雁就是个提款机。

    相恋两年,别说开房了,就连亲亲都百般阻挠。

    名义上当然是娇羞不好意思,把沈雁玩的五迷三道。

    还美曰其名什么不能在婚前进行太亲密的举动,要是沈雁不要她了,她怎么办?

    每次都是楚楚可怜的模样,让沈雁心中无比怜惜,根本不敢伤害,乐此不疲的做着提款机加舔狗的双重身份!

    结果就是,当沈雁家道中落之后。

    林雨桐刚开始还会安慰他!

    他当时太感动了,心想着,不愧是我深爱的人,如此体谅我。

    但是事实却很残酷,接下来的某天夜里,林雨桐对着沈雁提出分手。

    当时沈雁哭的那叫一个惨啊。

    嗷嗷的!

    他哭着问为什么,他当初是真的爱这个女人入骨。

    但林雨桐却不加掩饰的说他这辈子就这样了。

    跟着他以后的日子会吃很多苦,没前途,问他忍心让她跟着一起吃苦吗?

    沈雁当时说不忍心。

    转过头没几天,林雨桐就找了一个人傻钱多的备胎。

    接下来家庭的数重打击之下,让沈雁心灰意冷,决定退学。

    那之后,沈雁消沉的不行,一度想过轻生。

    不过还好有一帮子朋友鼓励他,甚至杨羽还说要设计林雨桐,让她身败名裂,被学校开除,为沈雁报仇。

    但最终被沈雁拦住了。

    舔狗就要有舔狗的觉悟,当时他觉得并不是林雨桐的错,因为女神是不会错的。

    她说的对,跟着自己只会吃苦。

    当初沈雁还幻想,只要自己重振家业,女神还会回到自己的身边。

    但是女神并没有给他崛起的机会。

    两年后嫁给一个有钱的老外,远赴重洋,从此音讯渺无。

    最骚的是,多年以后,沈雁从林雨桐的室友口中听到了一个令他觉得头上绿油油的消息。

    就在今年沈雁和林雨桐表白成功后,隔几天元旦夜里。

    沈雁将她送回寝室,林雨桐会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还是特意躲进卫生间接的电话。

    她的室友隐约听到林雨桐说什么‘亲爱的’,然后一夜未归。

    多年以后,那位室友还笑着跟他说“沈雁你也别不知足,大学时候睡了我们寝室最漂亮的妹子,还要什么自行车?”

    但是关键是,沈雁觉得冤啊。

    他没睡啊,或者说,睡的那个人不是他。

    然而,沈雁为了保留颜面,只能够默认那一夜约林雨桐出去的是他,要不然老脸真是丢尽了!

    那一次同学聚会上,有人让沈雁将她送回家,结果两人都喝的太醉,被代驾司机送到了酒店里,接下来……

    那时候的沈雁早已经不相信爱情,事业有成,渣的飞起。

    当天晚上就和林雨桐的美女室友在酒店里打了一夜的扑克。

    不得不说,别有一番滋味。

    沈雁虽然后来阅女无数,但当时找的都是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毕竟男人嘛,无论什么年龄段,都喜欢活泼有力的小妹妹。

    而那位美女室友,早已经结婚,还有了孩子,只不过婚姻不美满,离婚了!

    …

    …

    沈雁坐在学校的奶茶店内,回过神来,擦了擦嘴角残留的奶茶残渍,意犹未尽道:“不愧是十年的老字号,奶茶真白,哎不对,老板娘真好喝。”

    “同学,你刚才说啥子?”

    一位气质优雅温柔的女子怀中抱着一只衰老却极为乖巧的猫,她看起来三十岁,容颜依旧精致,操着川渝的口音,走到沈雁的桌前。

    “师姐好,我说我要买单。”

    沈雁一脸的人畜无害。

    付了钱,他又继续道:“行了师姐,感谢你的奶茶,我走咯。”

    接着,沈雁站起身来,他要去赴约了。

    抱猫的女子眉眼带笑,轻轻颌首。

    临出门时,沈雁不经意见望了眼奶茶店外坐在木椅上闭眸晒暖的男人。

    此时,不远处一个容貌同样美丽的女孩,她的手中牵着一个扎羊角辫的小丫头。

    粉雕玉琢,背着小书包,刚一松手,便开心的跑过来。

    那坐在木椅上的男人忽然醒了,他睁开眼睛,站起身来,眼中满是宠溺。

    “陈豆豆,跑慢点,别摔着!”

    沈雁小心翼翼的离开,不忍打扰这温暖祥和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