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 第一百五十六章 指控有误
    “你在侦查机关是怎么供述的?你说你当时摸了受害人的下身,有没有这回事?”女公诉人突然提高了声音说道。

    “有。”第三被告红着脸低下头了。

    “那我问你,这算不算上一种帮助?”女公诉人的脸上也起了一层红晕,但是更多的是义正辞严。

    第三被告都快把头低到腰间了。

    孟浪见了,脸上只是笑笑,其实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等一会就会让他们知道。

    看到第三被告默认了,女公诉人才罢休。

    接着,第一被告律师开始发问,他很怒气地问起当时的情况,第三被告还是坚持刚才的回答,这让他也没办法。

    杜琪慧听了她的话,心里很高兴,因此就没再多问什么问题。

    而轮到孟浪时,孟浪便好好地问了一下她:“你当时除了抚摸受害人外,别的还有做什么吗?”

    “没有,其他的事情,我什么都没做。”

    “受害人当时反对你抚摸他吗?”

    “没有,他当时还很兴奋的,能力还很强呢。”第三被告满脸羞意。

    孟浪心里头也暗乐,那名受害人,肯定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折腾成这样,明知道会****,可是还要努力往上冲啊。

    “你觉得你这是在猥亵他,还是在伤害他?”

    “我觉得我既没有猥亵他,也没有伤害他,当时只是想着与他玩玩的,没有其他的恶意。”

    “审判长,我反对第三被告律师问这种问题,她是不是涉嫌猥亵与故意伤害,不是她能够回答的问题。”女公诉人突然举起手来说道。

    孟浪听了,轻轻一笑,接着法官说道:“第三被告律师,本庭提醒你,你要针对事实问题进行发问,法律问题,等你在法庭辩论阶段再讲。”

    孟浪连忙笑着点头答应了。

    孟浪问完后,法庭就把三名被告人全部带上法庭了。

    下面便开始进行举证质证。

    公诉人一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孟浪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第一被告律师与杜琪慧讲了许多,因为他们二人的当事人罪行较重,他们必须全力以赴地想办法减轻各自当事人的责任。

    举证质证完毕后,便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

    公诉人先发表公诉意见,指出三人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其中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负同等责任,但第一被告认罪态度不好,要从重处罚,第二被告如实交代问题,可以适当从轻处罚,第三被告是从犯,同时认罪态度较好,因而也可以从轻处罚。

    公诉意见一发表完毕,第一被告脸上就很难看了,对她要进行从重处罚啊,不知要判多少年!

    第二被告听了,虽然是从轻处罚,可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的起刑点就是三年,从轻也要判三年啊,这下可是苦了,要蹲三年牢,出来后,那还不半老徐娘了?呜呜!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两人就站在那里暗中伤心流泪,谁也没想到,老牛吃个嫩草,还吃出了官司,吃进了牢房。

    而第三被告呢,心里头也忐忑着,虽然孟浪跟她说了,可能会判个缓刑,可万一不判缓刑,岂不是和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一样,也要进监狱?

    公诉人发表完公诉意见后,第一被告律师先发表了辩护词,他便洋洋洒洒讲了许多,大意是第一被告认罪态度好,不是她提的议,药物也不是她的,并且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缓刑。

    接着,杜琪慧也发表了辩护词,理由也说了很多,她建议应当对第二被告进行减轻处罚,意思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刑罚,也建议缓刑。

    他们二人说完之后,才轮到孟浪。

    只见孟浪不慌不忙地拿出辩护词,先说了开场白,接着便说道:“本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误,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指控三名被告,而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指控三名被告!”

    此话一出,整个法庭哗然!

    明明是故意伤害,怎么一下子变成过失致人重伤了?公诉机关还能指控错误?

    孟浪把这话说完之后,便看了一眼公诉人,只见公诉人正紧盯着他看,脸色十分不好,当庭说公诉机关指控罪名错误,这脸打的也太狠了些。

    然而他这样一说完,第一被告律师的和杜琪慧两人却是眼前一亮,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束光明。

    杜琪慧与他坐在一起,忍不住偷看了他一眼,在这一瞬间,她觉得孟浪太帅了,之前她怎么没想到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会有误呢?以前形成的惯性思维便是,公诉机关在指控罪名上是不可能出错的,要么无罪,要么就是从轻减轻辩护,哪会想到改变罪名?

    第一被告律师眼前一亮后,也是扭头看了孟浪一眼,心想这个年轻小伙子,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点造诣啊。

    “本辩护人只所以会说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有误,是因为,三名被告人都没有伤害受害人的故意,从她们的主观上讲,她们都是为了寻求刺激,与受害人发生了关系,如果她们知道会发生导致受害人重伤的后果,那么她们不可能去这么做。什么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必须要有积极追求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然而本案中,三名被告人会寻求积极伤害受害人吗?她们伤了受害人,对她们有什么好处吗?反而会让她们失去了继续寻求刺激的机会,她们只是一时大意,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意外,导致发生了这种情况,如果非要追究她们刑事责任的话,那也只能按照过失致人重伤的罪名指控她们,因而说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不准确的。”

    孟浪把这些话一讲完,法庭上一时间鸦雀无声,一瞬间把大家都给说服了,孟浪说的对,这三名被告人有什么理由去故意伤害受害人呢?虽然受害人受重伤的事实存在,但是不代表三名被告人就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啊?公诉机关的指控确实是欠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