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 第二百二十三章 如何解约
    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一种综合性的合同,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具有委托、居间、行纪和雇佣的特点,合同属性并不是单一属性。

    翻了合同法之后,裘宣相等人都认为只有对方有了根本性违约,才能具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否则是难以要求解约的。

    而要证明对方根本违约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演艺公司也不会傻到故意违约,然后让你拥有合同解除权的地步。

    琢磨大半天,又跟大家研究了半天,并没有想出什么好的方法。

    孟浪感到难办了。

    而如果强行解约,就要支付高额的赔偿,这笔赔偿可以说是天价,杨米与朱丽颖她们肯定承担不起,而且即使承担起,也是觉得很亏的事情。

    孟浪翻来覆去地想了想,然后去看了看合同,最后把目光落在了合同的一个不起眼的条款里头。

    这一条规定,演艺公司努力争取在五年内将杨米打造成为国内一流明星,为此,杨米必须要在公司内服务十年,而现在刚好过了五年。

    也就是说五年过去了,杨米成为一流明星了吗?一流明星是什么含义?平时,谁也不会说自己是二流三流明星,因此这个一流明星的含义并不是很准确,全看在于大家怎么理解。

    然而现在他们可以将这个一流明星的含义理解成为一线明星,什么叫一线明星?那肯定是在全国有着很大的名气,片酬至少能达到上千万的数额才行。

    对比起来,杨米现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也就称不上一流明星。

    好了,既然五年过去,杨米没有实现这个目标,演艺公司就食言了,这也算是一种违约吧?

    说起来这条理由有些牵强,但是再也找不出比这条理由更好的理由了,此外还有一些关于培训的条款,但说的很笼统,无法证明公司没有对她提供充足的培训,不过这些培训条款,将会成为对方向杨米索赔的重要依据。

    找出这条理由之后,孟浪就去和杨米商量一下,看她是什么意见,问她是不是决定要跟公司拜拜了。

    杨米的态度很坚决,问他官司的胜诉有多大把握,孟浪本无多少把握,但是为了取信于杨米,便说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

    而他这样说,也不算是欺骗杨米,因为打官司只是一种手段,不见得非要胜诉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如果以胜败论输赢,那好多官司就不用打了。

    杨米听了,便点点头,请他代理起诉公司,如果她打赢了,再让朱丽颖起诉。

    至于律师费,孟浪没问她多要,给她一百万就可以了。

    “孟律师,一百万,你一定要保证赢啊。”杨米想了想说道。

    孟浪道:“没问题,我一定会办的让您满意。”

    杨米答应了。

    接受杨米的委托之后,孟浪就帮她去法院立了案,正式起诉华达演艺公司。

    之前,杨米已经与公司产生了矛盾,演艺公司对她已经有了成见,在一些演出业务上对她就采取防范措施了,但绝没想到,杨米会直接起诉他们。

    等到他们接到诉状之后,一时就傻了,他们马上联系杨米,杨米就对他们说道:“我已经委托了律师,你们跟我的律师联系。”

    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请了律师跟没请律师就是不一样,底气大了好多。

    演艺公司一看,只好跟孟浪联系,孟浪接到他们的电话后,就告诉他们一句:“合约必须要解除,否则我没什么与你们好谈的。”

    对方听了,就不高兴地道:“杨米想解约可以,但必须赔偿我们损失。”

    “你们要赔偿多少损失?”孟浪问。

    对方道:“至少要赔偿一千万元。”

    我去,索要这么多赔偿,真是敢狮子大开口啊。

    “一千万没有,一百块钱还差不多。”孟浪故意调戏他们一下。

    “一百块钱?你想打发要饭的呢?你口气不小,我告诉你,我们可以请顶尖的律师跟你打这个官司,你们就等着破产吧!”对方怒了,威胁道。

    孟浪见对方恼了,便笑着说道:“好聚好散,和气生财,如果这个官司真正打起来,杨米自然会有可能败诉,但是你们也会面临压力,到时候杨米在庭上,把你们公司内部的一些情况讲出来,对你们可是很不利,如果你们能与杨米好聚好散,我可以马上撤回起诉。”

    孟浪最终采取了以打逼谈的策略,先起诉了,然后迫使对方与杨米谈判,为杨米争取最好的结果。

    果然他这么一说,对方就哑语了,虽然他们不怕打官司,杨米赢不了,但是怕一打官司,对整个公司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而且杨米也是有一定影响力的明星,她把公司内幕讲出来,将会影响其他明星与公司的签约。

    不过,如果就这么认怂,他们又有所不甘,因此,便对孟浪说道:“你们没有任何理由起诉公司,这个官司是赢不了的。”

    孟浪呵呵一笑道:“你们既然说赢不了,那我们就打下去是了,看一看会是什么结果。”

    对方听了这话,又怂了,说道:“那你来公司我们好好谈谈。”

    孟浪道:“我不去你们公司,如果你们想谈的话,我们就选一个地方谈一谈,如果你们不愿意谈,那就算了。”

    对方听了这话,想了想只好答应下来。

    到了第二天,双方就在市区的一家咖啡馆里见了面。

    孟浪见到了对方公司的人,对方还没有请律师,只是公司的法务过来与他谈判。

    不过,对方既然有人是法务,也是懂法律的人,因而谈起来,也是方便,同时还有公司的一名副总参与。

    “杨米的约期还没有到,她就想解约,这是违约的行为。”对方的法务就表明了这样的态度。

    孟浪听了,只是简单一笑道:“谁说没有约期就不能解约?难道杨米还能呆在你们公司一辈子?”

    对方立刻道:“你们是不是要讲一讲契约精神?如果可以随便解约,那还讲诚信,还讲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