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 第四百三十七章 证据出现问题了
    郑义红看也没看证据就把秦守的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都提交了上去,以证明秦守的年龄已经满十六周岁了。

    然而满十六周岁只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如果他不满十八周岁,还是不能判处他死刑的,这是孙小宁父母一直耿耿于怀的地方,知道法律无法判处他死刑,而且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在判决之后,依然能活蹦乱跳地活着,他们虽然愤恨这种不公,但却无法对抗得了法律,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未成年的被害人可以被杀死,而未成年的加害人却是不能判处死刑。

    证据提交上去之后,先交给辩护人质证,钱永会拿起证据看也别看,就质证道:“对该份证据没有异议,被告人在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虽然他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依法不能适用死刑。”

    钱永会质证完之后,便轮到被害人发表一下质证意见,孟浪拿过出生证明和户籍证明略看了一眼,突然眼前一亮,一脸的惊讶之情,怎么回事,他记得之前阅卷时,秦守的年龄是九月十一日生的,而现在一看,居然变成八月一号生的,而案发时间则在八月三日,这样一来,他在案发时就满十八周岁了啊,如果是在九月十一日生,则不满十八周岁,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他看花眼了?

    孟浪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确实是八月一日生,难道说是以前看错了?

    他拿着证据看了半天,法官见了,就催促他尽快质证,不要耽误时间,他赶忙说道:“刚才辩护人说的不对,被告人在案发时明明满了十八周岁,依法可以适用死刑,辩护人质证错了。”

    此话一出,不但辩护人感到惊讶了,法官与郑义红也都惊讶了,这个案子明明是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啊,怎么突然不是未成年了?难道证据出现错误了?

    郑义红还没有来的及作出反应,钱永会马上说道:“不可能,被告人是九月十一日生,而案发时间是在八月一日,他在案发时怎么可能满十八周岁呢?”

    孟浪指着手中的证据道:“谁说他是在九月十一日生的,他明明是出生在八月一时,而案发时间是在八月三日,刚好满十八周岁。”

    “不可能,我再看一遍证据。”钱永会马上急了,这份证据可以说是本案中对于秦守来说,最重要的证据,说它是免死金牌一点也不为过,如果没有这份证据,或者这份证据证明不了他是未成年人,秦守就有可能被判死刑了。

    孟浪笑了笑,就把证据重新交给法警,然后法警将证据交给了钱永会。

    钱永会拿起证据仔细看了半天,刚才他根本没看证据,因为他知道秦守不满十八周岁,这样的证据没有必要细看。

    现在他拿过证据看了好大一会儿,头顶都开始冒汗,心想这怎么可能,秦守的年龄明明是九月十一生的,原来的证据他看了好多遍了,现在怎么变成了八月一日?而且出生证明与户籍证明记载的年龄一致,如果说是被人篡改了,但是怎么看不出有任何篡改的痕迹呢?

    难道说他原来看错了?还是现在看花眼了?

    他又仔细看了两遍,怎么看都是八月一日,而不是九月十一日,这真他么的邪门了,感觉跟出了灵异事件一般。

    “这份证据不对,这肯定不是被告人的出生证明和户籍证明,公诉人提交证据提交错了。”钱永会把证据往桌子上一扔,大喊大叫道。

    孟浪看向他道:“怎么不对了?身份证号是对的,内容也是对的,怎么不是被告人的出生证明和户籍证明?是你原来看错了吧?”

    “我不可能看错,被告人在案发时就没有满十八周岁。”钱永会坚持道。

    孟浪道:“你说没满就没满吗,证据呢?这份证据明明证明他是满了十八周岁的。”

    “这份证据是假的,假的!”钱永会辩解道。

    孟浪驳他:“你说是假的就是假的了?这份证据是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程序提取的,没有任何虚假之处。”

    钱永会急了,看向法官道:“报告审判长,这份证据是有问题的,请法庭认真调查,查明真相。”

    法官也感到奇怪,说道:“把证据呈上来。”

    法警就把证据又交给了法官,法官原来也了解一些情况,现在拿到证据后,便忙看了几眼,发现还真是孟浪所说的情况,秦守的出生日期的确是八月一日,而不是九月十一日了。

    钱永会虽然说这份证据是假的,然而看上去不像是伪造的啊?这下该怎么办?是确认这份证据的真实性,还是听从辩护人的说法,说它是假的?

    “请公诉人再看一遍本组证据。”法官想了想,把难题交给了郑义红。

    郑义红此时心里头自然也是一肚子的狐疑,她也记得秦守的年龄不到十八周岁,现在突然发现他满十八周岁了,这可是重要的证据变化,公诉意见必须随机应变进行修改了。

    接过证据,仔细看了两遍,郑义红便说道:“该份证据是侦查机关合法取得的证据,合法性没有关系,真实性经公诉人仔细查看,也没有任何问题,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均符合,该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郑义红心里头也正想着如何从重惩处这个拒不认罪,还在这里胡说八道的家伙,因而她没表现出非常惊讶的样子,认可了这份证据。

    钱永会一听,马上说道:“不对,这份证据明明是假的,辩护人要求侦查机关重新取证,调取相关的证据。”

    郑义红反驳他道:“现在该份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不必再重新取证,辩护人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钱永会道:“辩护人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该份证据存在问题,因为被告人的父母告诉辩护人,被告的生日就是九月十一日,被告人本人也说是九月十一日,证据怎么可能是八月一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