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行走诸天万界的旅者 > 第二章 异乡来客与刀
    第二章

    陆煊两人所在的地方,是小镇最外围的一座破屋。因为没有屋顶,所以也没有人来争抢。他们两个勉强在这里栖身。

    几天之后,陆煊感觉自己好的差不多了。这让他自己感觉有些诧异。原先的身体是什么样,他当然清楚。各种小毛病,充斥全身。受了这种程度的伤,没有一两个月,是别想下床了。

    但是现在,不过五天左右的时间,他就能够自由活动了。身上的淤青全部消失。头上的伤口虽然还在,但是已经愈合过半。那种剧烈的头痛,也已经基本消失不见。

    陆煊这些天尝试了很多次,没有找到其他的金手指。只能安慰自己,至少给了自己一副强壮健康的身体。这也算是前世求而不得的。

    能活动了,自然就要想办法谋生。这些天,都是老头在照顾他。他作为一个年轻人,自然不会看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天天给自己弄吃的。

    他曾经问过老头叫什么名字。老头说,自己早就忘了。在这里活了二十多年,别人都叫他老不死的。

    那天开始,陆煊跟着老不死的在小镇上混饭吃。老不死的算是当地人,跟着他,至少不会被人当牲口买了。不过他年纪大了,也找不到什么好活。

    偶尔有商队来镇上,他们帮忙卸货。不要钱,就要一些干粮。这种低价策略,是他们能够接到一些活的重要原因。

    在这种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某一天,他们又被人盯上了。

    因为陆煊身体健壮,力气也大。要价又低,镇上的一些体力活,接了不少。一来而去,倒是攒了一点家当。

    嗯,说是家当,其实就是一堆烤熟的胡饼,还有一大块烤羊肉。而正是这些‘家当’引起了他人的窥视。

    那是两个落魄的刀手。他们算是小镇上,刀手中最底层。不过面对陆煊这种外来户,加上老不死的这种老头,他们还是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

    “小子,识相的就把东西交出来。”那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再打劫什么稀世珍宝。然而实际上,只是为了抢十几块硬的跟石头似的胡饼,外加一块烤熟的羊肉。

    那天晚上,陆煊得到了自己的第一把刀。一把破旧的,镶在木头把上的砍刀。刀刃上十几个豁口,刀身锈迹斑斑。放到陆煊原来的时代。这玩意只会被当做垃圾,掉在地上都没人会捡的。

    但是在这里,它是一个刀手最后的象征。

    看着两个落魄到面黄肌瘦的‘刀手’,扬武扬威的想要抢走自己好不容易省出来的胡饼跟羊肉。陆煊只感觉一种无形的怒火从胸口涌出。

    莫名其妙的穿越,被打,被抢,挨饿。差点死在这个所谓的大唐开元年间。陆煊心中的怒火一直被生存的压力压制着。这破地方跟他梦想中的大唐有个**关系。

    陆煊选择了反抗,武器是手里的一块胡饼。

    胡饼硬的能够砸死人是夸张。反正陆煊照着对方的脸砸上去,并没有砸死人,只是砸了对方一个跟头。

    他疯了似的冲上去,抓住了对方握刀的那只手,然后用力的一拧。只听见咔擦一声,伴随着那人的惨叫,他轻松的夺过了那把刀。然后想都不想的一刀砍了下去。

    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力量远远超出从前。那把卷刃,十几个豁口的破刀,被他用出了斧子的感觉。一刀,就剁开了对方的喉咙,然后又一刀,砍断了脊椎,差一点就把整个脑袋剁下来了。

    至于一旁的老头,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身手依旧灵活。而且经验比他丰富多了。陆煊一出手,他就趁着对方同伙愣神的功夫。一弯腰,抱住了另一个刀手的腿,然后猛地一掀。

    碰的一声,后脑勺着地。对方哼都没哼出一声来,直接没气了(友情提示,打架千万别这么干,会出人命的。)。

    当陆煊回过神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只有自己脸上还在流淌的热血,提醒他刚才发生了什么。望着眼前被他砍烂的尸体。他只感觉一阵莫名的慌乱。只是手里的刀,握的更紧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找到一丝安全感。

    杀人之后是一种什么感觉。陆煊其实没怎么体会。因为第二天,他还是得为生存奔波。攒下的那点家当,完全不能让他心中有丝毫的安全感。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手上有刀了。可以作为刀手,接活了。

    在这片地上,需要刀手的活,全部都是玩命的活。陆煊没有来得及体验杀戮的后遗症,就面临了第二次的杀戮,然后是第三次,第四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杀戮,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因为这就是在这里生存的基本法则。

    陆煊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险死还生。他不懂任何刀法,仅仅是靠着超出常人的速度跟力量,瞎几把乱砍。单对单,他这样优势很大。但是群战中,那些经验丰富的刀手,会迅速将他锁定为重点目标,然后围攻他。

    要不是老头经验丰富,救了他几次。陆煊早就不知道被砍死多少次了。即便是这样,他身上仍旧陆续的留下了十几道伤口。最长的刀口,有二十公分长。从背部,险些砍到脊椎。连老头都感觉他死定了。但是昏迷高烧了几天,他又一次醒了过来。

    老头很迷信,认定他身上有大气运,更加照顾他。陆煊在他身上学会了在这里生存的种种规则。说起来很神奇。两人一起做刀手,经历了不止一次的大战。陆煊身强体壮,但是弄了一身的刀疤。但是却老头屁事没有。

    偏偏你还看不到老头偷懒。每次打架,不管是帮派争斗,还是砍马匪。老头都是嗷嗷上前,实打实的砍人。但是除了一次胸口被划了一道几公分的小口子。他几乎没怎么受过伤。

    陆煊很好奇,曾经私底下问过老头。老头告诉他,开战之前就得选好目标。你看着我是嗷嗷往前冲。那是我害怕被人抢了目标。

    我在这里混了二十年了。能活到现在,就是靠着眼睛好使。那些刀手一眼看上去,就能够看出谁是怂包,谁是真狠人。打架吗,当然挑软柿子捏啊。

    陆煊无语,这是老头的生存法则,一般人学不来。不过他曾经问过老头。

    “你看走眼过吗?”

    “说实话,还真看走眼过一次。不过运气好,没栽到那上面。”

    陆煊立马来了兴趣。

    “说说看,谁能骗得过你这种老油子。”

    “呵呵,我这辈子唯一一次看走眼,就是你啊……”

    陆煊的刀手生涯开始了,这一做,就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