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游走在晚清的乱世理工男 > 第五百一十章 不可思议的化学老师
    来到上海后,众人找到了上海犹太大富商哈同,在他的哈同花园住下。

    不久后中山先生就会抵达上海,也下榻在哈同花园。

    哈同对大家说:“我在这边开了一家独特的餐厅,是真正的犹太风味,诸位有没有兴趣尝一尝?一同赴宴的还有撮合你们议和的张謇先生。”

    目前洋人的东西对国人来说非常稀罕,别管好不好吃,主要是没见过。

    唐绍仪跟着袁世凯这么多年,吃了无数山珍海味,但犹太菜是真的闻所未闻,于是说:“我们就冒昧品鉴品鉴。”

    李谕苦笑,他们吃了就会后悔。

    犹太人在饮食上的戒律多到令人发指,甚至有所谓的“洁食法律”,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都做了规定,宛如僧侣。

    最著名的可能就是那条“肉类和奶制品不能一起烹饪和食用”,出处是《出埃及记》中的一句话,“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貌似《出埃及记》以及其他经文中至少出现了三次,也算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犹太拉比(就是犹太长老)对于这条戒律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他们最喜欢的说法是,上帝认为人要有悲凉之心,没有任何动物愿意看到自己的小孩被用原本应该拿来喂小孩的奶一起烹饪。

    从此延伸出了犹太人同一餐中奶类和肉类不可混吃的戒律,所以在以色列提供肉食的餐厅,通常不提供加奶的咖啡,有鲜奶成分的冰淇淋以及加奶油做成的蛋糕。

    李谕反正有那么一点不理解,但这年头也不敢多评价,说多了肯定被骂不尊重别人的饮食文化。

    这尚且只是最基本的。现代芝士可能会加入动物的油脂类来制作,所以芝士和肉类混合的食物在犹太人的餐桌上也很少见。

    估计以色列的肯德基肯定没有安格斯牛堡。

    另外,卖汉堡的店面不能卖冰淇淋,卖披萨的只能卖速食披萨之类的规定数不胜数。

    当然了,就算有这么多戒律,多少还有一些能吃的食物,可犹太人的葡萄酒就实在不敢恭维了。

    葡萄酒在犹太教里是指定的洁食饮料,从种葡萄开始就必须在拉比的监督之下完成,口感吗……

    哈同正好拿出一瓶葡萄酒,说:“这瓶是纯正的犹太葡萄酒,为了适应中国,我专门找来了夜光杯,因为你们有句古诗,葡萄美酒夜光杯。喝葡萄酒要用这种杯子。”

    唐绍仪说:“哈同先生在中国待了这么久,已经会背古诗。”

    “入乡随俗嘛!”

    哈同让侍者给大家分别倒了一杯。

    唐绍仪讶道:“这么黏稠?”

    严范孙说:“黏稠是不是代表酒体酿造时间很长?”

    反正不管哪种酒,只要一提年代长,价值肯定就上去。

    哈同却说:“这是因为我们加入了大量浆果和蜜糖。”

    严范孙疑惑道:“葡萄酒加蜜糖?”

    唐绍仪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瞬间呆住了:“这……”

    他眼睛瞟到旁边满脸期待的哈同,只能强行说:“真是有异域风情啊。”

    李谕和严范孙也喝了一口,严范孙嘴角抽了一抽,才喝咽了下去。

    李谕也不太喜欢这个口味,悄悄对身边的张謇说:“张兄,实在不好喝!”

    张謇点了点头,“难以下咽,味道难以形容。”

    李谕说:“据说多年前英国一位首相喝了这种酒后,对其评价是,‘这不像是葡萄酒,倒像是医生开的那些治疗咳嗽的药物’。此时亲口尝一尝,果不其然。”

    张謇说:“形容得太到位了,喝酒俨然成了喝药。”

    吃过几道菜后,张謇又对李谕说:“疏才是难得的中立人士,我知道你与革命派以及立宪派都有所接触,你支持哪边?”

    李谕现在就敢说话了:“毫无疑问,君主立宪是不可行的。”

    张謇说:“清帝又该如何处置?”

    李谕说:“简单,退位呗。清廷专制已经二百余年,现在为什么还必须保存君主的位置?况且清帝据君位两百年,弄成现在这个样子,败坏至于如此。就算一个银行总办,任事十年,败坏信用,也应该辞职,何况清帝之于中国?”

    张謇点点头:“有道理,我现在也渐渐明白了这个道理。民主应该是人人平等,满人也应该与汉人平等,咱们不对他们赶尽杀绝,但他们也不应再高人一等,大家都是国民。”

    唐绍仪说:“我也赞成民主。”

    张謇问道:“唐大人不反对民主,甚至赞成?”

    唐绍仪说:“我早在留学时,就种下了民主共和的思想种子。现在的问题是,通过怎样的办法才能将这种理想变成现实。”

    张謇高兴道:“您是北方代表,如果您都有这样的想法,那么议和就能有成果!”

    唐绍仪说:“我还可以透露一个细节,在北京时汪兆铭曾接到黄兴的电报,黄兴表示袁公如果能够赞成共和,那么就可以举袁公为总统。你们猜袁公看后怎么说?他说这个大总统是无论如何不能当的,还是应该让黄兴当。袁公的话表明他并不反对中国实行共和立宪,不过碍于他的身份,无法出头提倡而已。”

    唐绍仪把底透给张謇,是一种示好。

    张謇一开始也是立宪派,现在思想往革命派方向转,但两边人缘都不错,一旦议和出现问题,还能靠他来继续撮合。

    此后的议和在和平饭店的前身汇中饭店举行。

    李谕就不用掺和其中了,因为没啥必要。

    辛亥年间各项事务推进的效率高得令人难以置信,那么多大事在一个月内就谈定了。

    南北议和主要是几个关键点,首先是国体问题,必须共和、不能君主立宪;这是南方革命党最关切的;

    以及南北方共同成立的政府谁来当总统,这是袁世凯最关心的;

    然后才是关于清帝退位后的厚待问题。这件也重要,不过只要袁世凯逼宫完成,其实最好办,无非花点钱而已。

    别说改朝换代,就算李谕穿越前的和平时代,能用钱解决的算啥大事?

    甭管爱新觉罗皇室每年要四百万还是五百万元,在惨烈的流血战争面前,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此后民国时期的军阀混战,耗费的军费总计就高达二十多亿银圆!

    革命派在议和方面的诚意很高,只要是第一条,即共和制,袁世凯接受了,就同意让他当总统。

    双方还得谈一个月,李谕带着书籍去了杭州。

    目前的杭州城不大,李谕要去的地方也很好找——浙江两级师范学堂。

    这所学校后来的名字叫做杭州师范大学,没错,就是马云的母校~

    虽然后世除了提到马云时大家才会想到杭师大,但这所学校在民初其实很厉害的。

    监督(校长)是沈钧儒,李谕之前见过他。

    沈钧儒是末代科举的进士,后来去日本留学。他是民盟创始人之一,建国后还当了最高法的院长。

    李谕说:“打扰大家学习了。”

    沈钧儒笑道:“您别说,别人来,真的是打扰;但阁下来,就是我们学习了。”

    李谕也笑道:“其实我是来请教的。”

    沈钧儒给他介绍身旁的一人:“这位是经亨颐,学校的教务长。”

    李谕同他握手道:“久仰久仰。”

    经亨颐在民国教育界是个重要人物,丰子恺、潘天寿、柔石都是他的学生。

    半年以后,经亨颐就会接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校长一职,杭州师范大学后世仍然有以经亨颐名字命名的学院。

    虽然当杭师大远没有北大、清华更出名,但此前也提到过,清末民初其实最缺的就是师范学校。

    有志于办师范学校者,都是眼光长远、真心想要教育救国的人。

    李谕自然对他们深表佩服。

    经亨颐说:“我们才是久仰帝师大名。”

    李谕说:“帝师这词要落后了。”

    经亨颐说:“对,咱们不能再讲帝制词语。”

    李谕又问道:“学校里有没有一位叫做鲁……周树人的老师?”

    经亨颐说:“周老师吗,他正在上生理课。”

    李谕说:“我去看看。”

    到了教室外,李谕发现鲁迅竟然在讲关于生殖系统的课程。

    他毕竟是在日本仙台医专正儿八经学过医学的,在黑板上惟妙惟肖地画出了器官构造,然后板书生理机能相关内容。

    这些东西即使在后世的学校仍不无暧昧,何况清末民初。

    但学生们还挺喜欢听……

    鲁迅讲了一会儿,看到下面有人脸上含着不可名状的笑意,于是说:“我提一个要求,听讲时不许笑!因为作为讲师,我必须严肃,如果有人发笑,严肃的气氛就会破坏。”

    迅哥虽说以文名著称于世,但此时完全是个严谨的科学讲师,还有点百无禁忌的超前态度。

    实话说这种课程也没啥不好意思讲的,毕竟完全是出于医学与生理学角度。

    李谕听了一节,感觉他的言谈中很想教会学生要有尊重科学的态度。

    下课后,鲁迅走到教室门口才注意到李谕,“院士先生?”

    李谕笑道:“周老师,感觉如何?”

    鲁迅说:“我现在可算体会到当个教师有多难。”

    李谕好奇问道:“怎么讲?”

    鲁迅说:“我不仅要教生理课,还要教植物学、化学。”

    李谕闻:“还有化学?”

    鲁迅说:“化学课恰恰是教起来最痛苦的。”

    李谕说:“我觉得化学很有趣啊,做做实验,多好玩。”

    “好玩当然好玩,学生也觉得好玩,但他们经常乱动我的实验器材,甚至把硫酸滴到过脖子上!”鲁迅说,“要是学生们有个三长两短,我可吃不了兜着走。”

    李谕说:“稀硫酸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鲁迅接着说:“记得还有一次,我要讲关于氧气与氢气燃烧的实验,当我把储存在烧瓶中的氢气等实验用品带到教室时,发现忘了拿火柴,就回办公室取。离开教室时,我特意关照学生不要摇动烧瓶,否则会混入空气,燃烧时便可能爆炸。

    我拿着火柴回到教室,一边讲氢气与氧气的区分以及二者如何相互作用,一边动手做实验。

    可我刚把划着的火柴往氢气瓶里点火,烧瓶就‘嘭’地一声突然爆炸了!手上的血溅满了讲台、点名册与衬衫。

    我顾不上自己的伤痛,急着想先去照看坐在前面几排的学生,唯恐伤着他们;但令我惊异的是,本来坐在前排的学生竟然早已躲到后排去了。”

    鲁迅的话挺有“鲁迅风”,(这句好像是废话……)

    他对这件事印象很深刻,甚至体现在了此后的创作中,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狂人日记》最后那句“救救孩子”。

    迅哥实在有超前意识,在自己第一篇白话中就写下了贯穿上百年的警世箴言。

    李谕看着鲁迅的穿着,说:“或许你该换身衣服,让学生不仅尊重你,多少也应有敬畏之心。”

    此时鲁迅穿的还是在日本上学时的学生服。

    鲁迅也笑了:“时常忘了,又不少学生在背后说过,‘这么小的教员,我的儿子比他还大!’”

    李谕又拿出了那本科技小史:“劳烦周老师帮忙斧正。”

    鲁迅接过来只翻看了几页,就不禁赞叹:“放眼全国,能写出科技如何发展演变之人,只有院士先生一人。因为不仅需要懂史学,更难的是要懂科学。”

    李谕说:“周老师如果有兴趣,可以继续更正增补,毕竟你也留过洋。”

    鲁迅说:“我只能够在生物学和医学方面稍作补充。”

    李谕说:“那也不错了,以后我可以介绍沈阳的伍连德教授与你认识,他对于医学史颇有研究。另外,在下文笔属实有些差,本来润色的事情可以让夫人代劳,不过她要照看孩子,脱不开身。”

    鲁迅说:“既然院士先生不嫌弃,我就接下斧正、修订及润色之事。”

    李谕说:“顺手写个序言,就再好不过。”

    鲁迅说:“我可没有那个资格!如果要写序言,院士先生可以找我的恩师太炎先生。”

    李谕说:“那就等书稿写成后,再拿给太炎先生。”

    李谕得赶紧抓住这个时间,目前鲁迅还是比较闲的,以后他可能就没时间搞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