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 爱比死更难 > 江文韬番外(二)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毫不犹豫的跟他上楼,毕竟他开口的时候并不是那么认真的,似乎只是随口问问要不要上去。

    可是她却说好,她不是天真的小女孩,以为上去只是喝喝茶而已,明知道跟他上楼会发生什么,她却点头。她想或许只是因为自己卑贱的生命里也藏了颗爱做梦的心,以为王子灰姑娘这样的童话真的存在。

    他倒水给她喝,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蔷薇。”

    就算取花名人家都会取个玫瑰,百合的,可她觉得蔷薇至少闻起来没有那么多的风尘味,有点可笑,掩耳盗铃的意味,以为这样就可以骗自己是和她们不一样的,其实在外人眼里有什么分别。

    他轻挑眉毛:“你的真名呢?”

    “高晓。”

    “哪两个字?”

    “高兴的高,黎明初晓的晓。”

    他解开袖口的扣子,在沙发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又问:“来天星多久?”

    “一个多月。”

    “缺钱?”

    她看着他没有回答。

    他喝一口水:“我问太多了?”

    她摇头,轻笑:“我只是一个酒家女,这样的故事说起来都一样,没有几个人会相信。”

    “正好,我也只是个流氓。”

    “……”

    “不相信?”

    江文韬这句话倒是真的,他祖上就是混黑出身的,也不知道是因为当时的名声太响了,还是后来漂白得不够干净,直到今天在江乐人的印象里,江家都还是个半黑半白的家族。

    高晓来江乐没有多长时间,但也略有耳闻。

    她双掌揉搓着手中的水杯,温热的开水透过玻璃渗透进她的皮肤,心也能感到一丝的温暖。

    之前残留的那点心防慢慢的卸下来,头顶的灯光不是很亮。周围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美,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而他竟只是想听她的一个故事而已,这样的江文韬跟她之前所听说所知道的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有的故事都是从贫穷开始,她也不例外。

    六岁那年跟着父母从乡下到了城市,那时候她还是个跟在父亲的三轮车后面满城市捡垃圾的快乐的孩子,还不曾意识到自己是活在那个城市的最底层,还不曾明白贫穷意味着什么。

    即使每天蓬头垢面的和垃圾为伍也以为自己是个幸福的孩子,看不懂别人同情或者厌恶的眼神。

    至于她的妈妈,在她的印象里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即使家里连买菜的钱都没有,那个女人也总能够挤出五六块钱买一支廉价的口红。

    只是后来她就很少再见到那个女人,偶尔听到周围的老乡说曾在本市最大的夜总会门口见过那个女人。那时的她已经渐渐能读懂别人眼里的鄙夷和嘲弄。

    自卑不是毫无缘由的,人说有其母必有其女,似乎有一个水性杨花的母亲,其女儿的秉性必然会出问题,至少周围知情的老乡都是这么看着她的。有时候那些女人都还会毫不避讳的在她面前来一句‘你以后可不能像你妈妈一样,女孩子要爱惜自己的名声,让你爸有点盼头。’

    她的反应往往是低下头,可是现在看来,她算是‘不负众望’的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刚开始的时候日子并没有那么困难,父亲除了收垃圾以外,只要是能够用苦力胜任的活,都积极的找着做。当搬运工,在建筑工地上做临时活,刷油漆,卖水果,钱一分一分的攒着供她上学。

    她害怕自己和母亲一样,所以拼了命的念书,考上大学那一年她暗暗发誓毕业后找一份工作,让父亲再也不用那么辛苦。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用知识改变命运,上天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改变她的命运了。

    大三那一年,父亲在搬运货物的时候触到了着火的电线,当时周围的工友没有人敢上去抢救,眼睁睁的看着父亲当场燃烧起来,等到工作人员赶到的时候,父亲只剩下一口气了,全身大面积烧伤,包括脸部,可好歹算是抢回了一条命。

    父亲得长期住院,家里只剩下年迈的爷爷奶奶,那些势利的叔叔伯伯,一听说父亲需要大笔的医药费,纷纷退避三舍。没有钱,没有人照顾父亲,她只能忍痛退学。

    二十出头的年纪面临着这样的噩耗和负担,她就算再坚强也难免不知所措,可是连眼泪都是廉价的,没有人会因你的眼泪而肯给你一分的仁慈,那段时间她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人情的冷漠。

    当地的医疗条件不行,她把父亲送到了邻市江乐来治疗,在江乐这样的城市没有大学文凭,别说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就是找一个勉强度日的活都是困难重重。有时候一个月拿到的钱还不够付医院一天的费用。

    本来慈祥的父亲受伤毁容后脾气变得很暴躁,她一边忙于工作一边还要奔波于医院面对父亲种种的刁难,夜里闭上眼脑海里都填满了各种医药费的单子。

    她在一家私营小公司当助理,整个公司只有八个员工,说是助理其实什么都得干,尤其是老板出去拉客户谈生意的时候,酒桌上必然是要她出现,一桌子腆着肚子的中年男人,醉醺醺的眼睛看着她的时候无一不写着**熏心四个字。

    她自然懂得老板把她当诱饵,可是为了月末能够拿到那近一千块的奖金,她只能咬着牙忍受酒桌上那些男人的动手动脚。

    直到有一天从饭店里出来,喝得面红耳赤的老板紧紧的箍着她的腰,想把她拉去开房的时候她终于忍无可忍了。

    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张丑陋的脸,散发着恶心酒气的嘴凑到她的耳边:“反正你都是要给那些人的,不如先给我怎么样……两千块

    够不够,不然三千……三千块……”

    她狠狠的踹了他一脚,夺路逃到自己的出租屋里,那一晚她在自己狭小,潮湿的租房里放声痛哭。这世上的路千千万万,为什么就没有一条是她可以走的。

    最绝望的时候她甚至想着如果当初父亲就那样去世了,是不是会好一点,至少她不用这么艰难,可是她怎么能泯灭良心,她依然记得小时候,父亲在垃圾堆里捡到了一个别人丢掉的发夹,亲手别在她头上时的那个高兴劲,她忘不了父亲为了抚养她一路来所受的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自然不敢再回公司,连最后的那点工资都不敢去讨回来。

    她在公园的长椅上整整坐了一天,脑袋里什么念头都有,最后自己竟然笑了,她除了那点可怜的姿色以外还剩下些什么!想来自己那个漂亮的妈妈给了自己这么一副好皮囊,大概就是用在这种时候的。

    既然只能出卖自己,那她就要去拿钱最多的地方。

    她算过以天星给的待遇,只要两年,她就可以攒够给父亲做换皮手术的钱。至少要把父亲的脸给治好。

    讲完了,她浅笑:“这样的故事是不是都差不多?”

    江文韬并没有回答,眼神仲怔,似乎还没有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

    再留下去似乎也无趣,她放下手中的水杯,道:“江总,那你休息吧,我回去了。”

    他点头,并没有起身送她。

    她蹲在玄关处穿鞋,十几公分的高跟鞋,绕着一大堆的细带子,她今晚并没有喝酒,不知道为什么手竟然有点不听使唤,那些带子总系不好,头顶有阴影投射下来,她抬头,撞到他的眼神里。

    所谓的深情不悔,至死不渝,或许不需要多长的时间,只要一秒,只要这样的一个眼神就足够她自此沉溺在里面,再也爬不出来。

    他嘴角带着惯常的微笑,有点戏谑,却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她傻傻的呆在那里,看着他蹲下来,手挨到她的鞋子,她顺势坐下来,可是他并没有如她预想的那样帮她穿上去,而是把她的鞋子脱下来。

    他的脸在她的视线里慢慢放大,她紧张的闭上眼,长长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不安的跳动着,扑扇着。

    第一次他没有吻上女人的红唇,而是把那个轻柔的吻印在她的眼睛上。